關于做好我市2015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關于做好我市2015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橫琴新區社會事務局、各區教育局(社會事業局、社會工作局),珠海城職院,市教育研究中心,各直屬學校(幼兒園):
根據省教育廳《廣東省教育廳關于2015年度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粵教師函〔2015〕119號)、《廣東省教育廳關于2015年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粵教師函〔2015〕118號)、市人社局《關于做好2015年度我市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珠人社〔2015〕207號)的精神和有關文件規定,現就2015年我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圍
(一)中學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含實驗人員)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和教師進修學校教師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所在學校組織材料,逐級申報,由我局集中報送省教育廳。
(二)中學一級、小學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我市設立了中學一級教師專業技術評審委員會和小學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評審委員會,受理全市普通中小學(幼兒園)、職業中學、特殊教育學校、教研室、電化教育機構和校外教育機構符合條件的教師或教研員申報評審中小學中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
(三)初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由各區組建的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委會進行評審。
(四)鼓勵幼兒園、民辦中小學符合條件的在崗教師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在執行相關標準條件時,對民辦學校教師和公辦學校教師一視同仁。
(五)按國家要求,今年我市暫不進行中學正高級教師職稱評審。小學高級教師(副高級)資格評審的有關文件由人社廳會同教育廳另行聯合印發。
二、對職稱申報若干問題的說明
請各單位認真學習省、市有關政策文件,尤其是粵教師函〔2015〕119號有關申報程序和申報資料的要求。現將需要重申的問題和新的要求說明如下:
(一)近期,我省個別地區發生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中的違紀行為,當地紀檢部門進行了嚴肅查處。申報人所在單位要嚴格對申報人的學歷資歷、教育教學業績、教科研成果、論文論著等進行全面審查,確保申報材料全面、真實、規范,并對申報人客觀地提出綜合評價意見,不符合申報條件的不得推薦上報。
(二)嚴格執行公開述職制度和“雙公示”制度。述職的有關情況(會議范圍、參加人數、教職員工及領導對述職者意見等)須在《申報表》“公開述職欄”中由申報人所在單位逐一明確填寫。個人述職報告一般要求2000字以上,主要陳述申報人任現職以來的師德表現、履行教育教學工作職責、參加繼續教育、取得業績及榮譽、開展教研活動等情況。申報人是學校領導的,其述職報告除反映學校管理和辦學業績外,還須著重反映其參與學科教學、教學業績及榮譽、開展學科教研等情況。從外單位調入的教師須著重反映調入本單位后的情況。申報人的《申報表》、《工作表》等申報材料應在本單位顯著位置公示7個工作日以上。公示期一般不安排在寒暑假和長假期,如確需在假期內公示,請在開學后將主要材料的復印件再公示7個工作日。
(三)今年申報職稱表格有變動,請統一使用新表,暫不使用人社局提供的表格。請在珠海教育信息網(www.zhjy.net)下載。
(四)各單位要按照規定將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考核、聘任和評價的首要內容,將師德表現作為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必備條件、考察重點和重要依據。對師德高尚、表現優秀的教師可以優先推薦。堅持師德表現“一票否決制”,對師德失范者,應視情節輕重延遲推薦申報。嚴肅懲處教師在教學教研工作中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不端行為。對弄虛作假的申報者,直接定為師德不合格,當年年度考核不得評為稱職及以上等次,3年內(不含申報當年)不得申報;情節嚴重的,應根據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五)為做好職稱申報評審和資料存檔工作,請申報人按照我局提供的、統一的材料袋封面印制的目錄要求,提供足量的工作表復印件,即申報高級者原件1份、復印件32份;申報中小學教師系列中級者原件1份,復印件25份;申報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進修學校中級者原件1份,復印件22份。
(六)為提高職稱評審信息化管理水平,今年中學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需按珠人社〔2015〕207號的要求提交電子文檔,由各區、各直屬學校統一報送至我局。
三、申報程序及要求
各區教育局(社會事業局)和市直學校將材料報送我局之前,要認真做好以下工作:
1、請各單位組織申報人認真學習有關職稱政策及相應資格條件,并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應注明原因退回,并及時告知申報人。
2、各區教育局在省中小學教師職稱申報評審系統中錄入申報人基本信息時,應盡量將同一學校同學科的申報人連續錄入,并確保同一學校申報人的“所在單位”名稱嚴格一致(原則上“所在單位”名稱應與蓋印公章名稱一樣,不得增減,否則系統識別為不同學校)。
3、申報材料按學科分類,并使用我局提供的統一材料袋。用粗筆在材料袋左上角標明“市直”或“XX區”,右上角寫上從省中小學教師職稱申報評審系統中取得的 “申報編號”、“XX學科”,右下角寫明“共X袋,第X袋”。為避免目錄表在材料搬運過程中毀壞,材料袋上已印制相應內容,請直接填寫,不必粘粘貼目錄表(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進修學校專業技術資格除外)。
4、填報《2015年申報XX專業技術資格名冊》1份(中學高級可在省中小學教師職稱申報評審系統打印),按學科排序,連同電子文檔報送。名冊中的“何時何院校何專業畢業”一欄,必須清楚填寫,與畢業證書相符。
5、組織申報人認真填寫或確認《2015年珠海市教師職稱申報信息錄入表》(Excel表),此表影響資格證書信息,請保證所填內容的準確性。
四、評審收費
評審收費按《關于轉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復函〉的通知》(粵人發〔2007〕35號)規定執行,即初級280元/人,中級450元/人,高級580元/人(申報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含實驗人員)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者,即高級講師和高級實驗師申報者,每人另交論著鑒定費200元/人)。
評審費按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由各區教育部門、各學校集中到我局人事科開具《珠海市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然后到銀行繳費。
五、報送材料時間
請各單位于規定時間前將申報材料及相關表格統一集中送達我局人事科(1號樓404室),各類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提交時間如下:
1. 中學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9月18日前提交;
2. 中職系列(含實驗人員)和教師進修學校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9月25日前提交;
3. 中學一級、小學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9月25日前提交;
逾期不予受理。聯系電話:2121309、2121315。
初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于9月25日前提交到各區組建的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委會。
此文附件不隨文下發,請各單位或個人登錄珠海教育信息網下載。
附件:一、省、市有關文件
1、廣東省教育廳關于2015年度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2、廣東省教育廳關于2015年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3、關于做好2015年度我市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二、申報中學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的有關表格
1、廣東省教師專業技術資格送審材料目錄表
2、廣東省教師專業技術資格(基礎教育系統)申報表
3、廣東省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表(基礎教育系統)
4、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前公示情況表
5、2015年中學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申報統計表
6、證書、證明材料
7、中學高級教師資格條件自查表
8、《申報人員基本情況信息錄入表》和《2015年申報中學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名冊》在省中小學教師職稱申報評審系統中打印
三、申報中學一級、小學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的有關表格
1、廣東省教師專業技術資格(基礎教育系統)申報表
2、廣東省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表
3、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
4、2015年申報中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名冊
5、2015年中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申報統計
6、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信息錄入表
7、2015年珠海市教師職稱申報信息錄入表
8、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前公示情況表
9、證書、證明材料
10、中學一級教師資格條件自查表
11、小學高級教師資格條件自查表
四、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進修學校專業技術資格的有關表格
1、個人送評材料目錄表
2、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表(適用中等職業學校)
3、專業技術資格推薦表(適用中等職業學校)
4、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表(適用教師進修學校)
5、專業技術資格推薦表(適用教師進修學校)
6、證書、證明材料
7、業績、成果材料
8、中職申報學科組和申報專業
9、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前公示情況表
10、申報人員基本情況信息錄入表
2015年8月24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抄送:市婦聯,市技工學校,市體育學校,市衛生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