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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發展“十二五”規劃
廣東省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發展“十二五”規劃
根據《廣東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關于“大力推進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心理素質和健全的人格”的要求,為進一步推進全省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均衡發展、科學發展,特制定本規劃。
序 言
廣東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2001年以來,在省教育廳的領導下,在高校專家團隊的大力支持下,在全省各地教育部門和中小學校(中職學校)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大力推進并取得良好成效。“十一五”期間,全省教育系統牢固樹立發展性教育理念,以提高全體學生心理素質為目標,以服務學校中心工作、服務全體學生成長為主題,堅持心理健康教育與德育相結合,普及教育與個別咨詢相結合,課堂教育與課外活動相結合,學生教育與自我教育相結合以及解決心理問題與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積極創建富有廣東特色的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機制和教育發展模式,取得一系列工作成果。教育行政主管與專家業務指導相結合的工作機制、督促檢查與規范管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業務指導與科研先導相結合的工作機制以及心理危機預防、預警、干預的“三預”工作機制不斷完善,以達標學校促進“全面普及”的教育模式、以示范學校帶動“規范發展”的運作模式、以科研課題引領“內涵提升”的教育模式以及以發展性教育提升“學生心理素質”的教育模式創新發展,促進和保障了我省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的規模發展、規范發展和科學發展。一些地區和學校的心理健康教育為全省乃至全國提供了新鮮、寶貴的經驗。我省中小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全國處在領先的地位。
與此同時,我省中小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重視程度、隊伍建設、設施配備、教育水平、教育實效等方面仍存在較多的問題和困難,全省地區間和學校間的教育發展不平衡較為突出。目前我省珠江三角洲等地區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發展有一定規模和成效,但粵東西和粵北地區的教育發展緩慢。在某些市縣教育局和學校對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認識不足,還未列入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計劃,缺乏專職教師隊伍,缺乏設施設備,存在著自然發展的現象。在某些市縣教育局和學校,缺乏完善的制度作保障,缺乏經費和人力的投入,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出現反復波動現象。由于教育發展的不平衡,已影響全體學生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質,在部分地區和個別學校出現了學生心理失衡行為、心理危機事件和人身傷害事故,已引起當地黨委、政府、人大和政協的高度關注,在當地家長和社會引起反響。廣東是改革開放的先行地,正處在經濟社會轉型的快速發展期,既為青少年的健康成長提供有利條件,也向青少年教育提出嚴峻的挑戰。正處在青春期的青少年學生,面對的是多元文化帶來的多元價值取向、利益格局改變帶來的矛盾凸顯及日益加大的社會競爭壓力。加之學生社會閱歷淺、抗誘惑能力低,心理調節能力弱,尤其需要加強學生健康心理發展、成長的指導。社會轉型期的挑戰和學生健康成長勢必需要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是教育改革發展的戰略主題,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必須進一步推進我省中小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均衡發展、科學發展,促進學生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質和健全的人格。
一、總 綱
(一)指導思想
“十二五”期間,我省中小學校(中職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堅持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廣東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等文件的精神,樹立正確的教育觀質量觀和人才成長觀,遵循教育規律,遵循學生身心發展規律,進一步推進全省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均衡發展、科學發展,促進每一個學生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質和健全的人格,促進學校成為溫馨和諧的校園。
(二)教育理念
“十二五”期間,我省中小學校(中職學校)心理健康教育針對社會轉型期廣東經濟社會發展的變化和中小學生(中職學生)心理發展的特點,堅持“育人先育心、教育從心開始”的育人理念,堅持培養學生“積極心理、陽光心靈”的教育理念,立足教育,重在引導,將培養每個學生積極的心理品質作為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目標和主要內容,全面提升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三)基本原則
“十二五”期間,我省中小學校(中職學校)心理健康教育要把握心理健康教育發展性特征,堅持“以積極發展為主,以心理咨詢為輔”的原則,堅持“面向全體學生與關注個別差異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分類指導、促進均衡”的原則,面向全體學生培養良好的心理素質和健全人格,有效減少由于學生心理失衡導致的傷害事件發生,創新工作機制,完善教育體系,推進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化、制度化、科學化和全員化。
(四)目標任務
“十二五”期間,我省中小學校(中職學校)心理健康教育以創建“和諧心理、和諧班級、和諧校園”為主題,以有效培養全體學生積極心理品質、有效干預學生心理危機為主要任務,以實現全省中小學校(中職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均衡發展、規范發展和提升發展目標。
(五)發展思路
我省中小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著力實現“三個轉換”。即實現由主要面向少數學生的心理咨詢轉換為主要面向全體學生的普及型教育模式,由以補救和矯治型為主的咨詢和危機干預模式轉換為以發展性、預防性為主的發展性教育模式,由心理健康教育咨詢的專業人員的單兵作戰轉換成心理專業人員和工作網絡與學生思想教育工作隊伍全面整合的全員性教育模式。
1.堅持科研引領,促進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學性發展。
“十二五”期間,我省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要堅持科研引領,加強科研課題的研究和實驗。完善專家指導和學校實驗相結合的科研工作機制,組織專家團隊和省、市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學校、實驗學校形成合力課題攻關。要深入研究社會轉型期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特點和中小學生的心理發展特點,深入研究“發展性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學內涵和實施的有效途徑及教育的方式、方法,積極探索“發展性心理健康教育”的廣東模式。
2.重在內涵發展,有效培養學生良好的心理素質和健全人格。
“十二五”期間,我省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要重在內涵發展。進一步加強教師的專業能力建設,實施名師培養工程,培養心理健康教育的骨干教師和專業帶頭人。加強心理健康教育活動課的教學研究,建設優質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動課程。建立課程指導和評價機制,引導廣大教師改進教學的方式和方法,提高教學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增強教學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有效培養全體學生良好心理素質和健全人格,有效防止和減少校園心理危機事件的發生。
3.加強分類指導、督促檢查,促進全省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均衡發展。
“十二五”期間,我省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要加強分類指導,建立和完善督促檢查促發展的工作機制。指導和督促粵北山區和粵東、粵西經濟欠發達地區教育局和學校,采取有效措施,積極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指導和引領珠江三角洲地區總結經驗、提高教育的實效性;指導和引領省、市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學校發揮帶動和引領作用。加快實現全省各地區心理健康教育的均衡發展和學校間心理健康教育的均衡發展。
二、發展任務
根據我省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的現狀,針對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十二五”期間,我省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發展的主要任務與工作措施是:
(一)完善教育機制和模式,合力推進心理健康教育創新發展
“十二五”期間,我省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要適應社會轉型期廣東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和中小學生成長的需要,不斷完善一系列初見成效的工作機制和教育模式,建立促進全省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均衡發展的督促檢查機制,教育主管部門、專家團隊和學校一線合力聯動,全省各地合力推進心理健康教育創新發展的態勢,努力提升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教育質量和水平。
(二)加強專業化、規范化建設,提升教育質量和水平
1.加強示范學校建設,發揮示范學校的引領作用。
實踐證明,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學校對推動周邊地區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規范化發展和教育質量的提升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十二五”期間,繼續推進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學校建設,鼓勵和指導粵北、粵東和粵西地區學校積極申報省級示范學校,力爭全省省級示范學校在現有的140所的基礎上增加100所,達到240所,使全省省級示范學校占全省中小學校(含中職學校)的比例達到1%。各地市要根據地區的教育實際,加強市級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學校的建設。
“十二五”期間,加強對省市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學校的指導,組織專家團隊與示范學校合力,重點研究加強心理健康教育活動課、團體心理咨詢輔導的針對性、專業性和有效性課題,探索新的教育模式,為提升全省中小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質量水平探出新路、作出示范。
2.創建心理健康教育示范鎮和示范縣(區)。
“十二五”期間,我省將指導和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創建心理健康教育示范鎮和示范縣(區)。心理健康教育示范鎮和縣(區)的建設,以教育活動的開展、專職教師的配備、心理輔導室設置、示范學校的創建、科研課題的成果、教育的成效等為主要衡量和評估指標。省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將制定示范鎮和示范縣(區)的考核評估方案和指標體系,并組織心理健康教育示范鎮和示范縣(區)的評審確定工作。“十二五”期間,力爭全省創建心理健康教育“示范鎮”20個、“示范區(縣)”5個。
(三)加強督促檢查和指導,推進心理健康教育均衡發展
1.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履行主導、主管職責。
“十二五”期間,我省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均衡發展,全省各地尤其是粵北、粵東和粵西地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樹立“不組織心理健康教育的教育局是不稱職的教育局、不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校長是不稱職的校長”的觀念,切實履行主導、主管職責,要加大力度,積極推進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的發展。
2.加強督促檢查和督導評估工作力度。
“十二五”期間,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運用督促檢查促發展的工作機制,在組織中小學校德育工作績效評估、義務教育階段規范化學校建設、示范高中評估、教育強市、教育強縣(區)、教育強鎮(街道)的評估工作中,要認真落實評估指標體系中關于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要求,加強對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督促檢查和指導,促進學校心理教育均衡發展,有效提高全體學生的心理素質,有效減少學生心理危機事件的發生。
3.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制度化建設。
“十二五”期間,全省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要針對學校間發展不平衡和部分學校出現反復波動的問題,大力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制度化建設建立長效的工作機制,確保學校心理教育制度化、常態化,可持續發展。
(四)加強基礎條件建設,促進心理健康教育再上新的臺階
1.加強師資隊伍建設。
心理教育師資力量既是基礎性條件又是決定性條件,是心理健康教育規范化、實效性的重要保證。一是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要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加強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師資隊伍建設的意見》(粵教思〔2007〕42號),“1000人規模的中學、1200人規模的小學配1名教師,寄宿制學校至少配1名心理教師”的規定,配備專職心理教師。二是力爭心理健康教育實現全員化。要進一步擴大A證、B證、C證的師資培訓的數量,將C證培訓與班主任全員培訓相結合,倡導有條件的地區和學校實現全員培訓。三是實施名師培養工程,促進教師專業成長。研究制定《名師工程培養方案》,省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組織
2.加強心理健康教育活動課程建設。
“十二五”期間,以培養學生積極心理品質、積極干預學生心理危機為主要內容,以加強教學研究為途徑,以心理健康教育活動優質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個案交流展示活動為載體,加強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活動課程建設,開發、管理和規范相關的教材和輔導資料,切實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加強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學科建設,有條件的地區應設置心理健康教育教學研究員,有條件的學校應設置心理健康教育教研科組。
3.加強心理輔導室建設。
心理輔導室是心理教育的重要場所和條件保證。目前據不完全的統計,全省中小學校心理咨詢輔導室只占全省中小學校20.6%。“十二五”期間,各市要以創建“示范鎮”和“示范區”為契機,加快心理咨詢輔導室建設,力爭在2015年A類地區50%以上的學校有心理咨詢輔導室,B類地區30%以上的學校有心理咨詢輔導室;全省42.7%的學校有心理咨詢輔導室。
說明:
A類地區包括9個市和1個區: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中山市、東莞市、江門市、肇慶市和佛山市順德區。
B類地區包括12個市:汕頭市、韶關市、河源市、梅州市、汕尾市、陽江市、湛江市、茂名市、清遠市、潮州市、揭陽市、云浮市。